說明:1.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112年10月23日童總燦字第112411號函辦理。2.各級童軍團請將績優童軍團審查資料於112年12月22日前逕送雲林縣童軍會江明軒幹事收(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溫厝一號,聯絡電話05-5336528/0972083696),逾期恕不受理。3.檢附中華民國童軍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乙份。4.自106年度起,童軍團需成團三年以上,始得申請獲推薦參加績優童軍團評審。
說明:
1.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112年10月23日童總燦字第112411號函辦理。
2.各級童軍團請將績優童軍團審查資料於112年12月22日前逕送雲林縣童軍會江明軒幹事收(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溫厝一號,聯絡電話05-5336528/0972083696),逾期恕不受理。
3.檢附中華民國童軍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乙份。
4.自106年度起,童軍團需成團三年以上,始得申請獲推薦參加績優童軍團評審。